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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申報 八大錯誤樣態要注意

2023-11-27營業稅申報 八大錯誤樣態要注意

  2023.11.24 15:05 工商時報 傅沁怡為提供營業人正確申報營業稅觀念,避免因申報錯誤遭補稅處罰,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彙整營業人申報營業稅常見八大錯誤樣態,其中有兩項和發票有關。 一、誤持其他營業人(如關係企業或分支機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或同一進項憑證重複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二、已作廢統一發票的收執聯及扣抵聯應收回及確實裝釘於同張存根聯上,避免裝釘錯誤而漏報有效統一發票銷售額。三、誤將非經海關出口零稅率銷售額申報為經海關出口零稅率銷售額,未檢附適用零稅率證明文件,經總額交查產生異常。四、採網路申報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未逐筆申報,誤以合計數申報,致發生進銷項交查異常。五、誤將單筆稅額新台幣500元以上的進項憑證彙加申報,或數張500元以下進項憑證採彙加申報,漏未勾選彙加註記,致發生進銷項交查異常。六、累積留抵稅額已申請抵減,惟申報時未同步釐正,致累積留抵稅額欄位金額錯誤,或申報銷售額正確,但稅額錯誤,致短漏繳營業稅。七、兼營營業人漏未申報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八、將代購的統一發票誤交付他人,致營業人誤用他人的統一發票。營業人於開立統一發票時,應檢視是否為營業人本身申購的統一發票,以避免誤用他人統一發票。112年9-10月(期)營業稅申報期將至,營業人可檢視有無上述錯誤類型,於未經檢舉及未經國稅局進行調查前,自動更正或補報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補稅免罰。

贈與不動產「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 贈與稅計算大不同

2023-11-20贈與不動產「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 贈與稅計算大不同

  2023.11.20 13:16 工商時報 傅沁怡民眾年底使用年度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旺季來臨,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計算大不同。 台北市國稅局說明,贈與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贈與房屋繳納之契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將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惟如係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應以贈與論,應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則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需繳較多贈與稅。舉例來說,母親甲君於112年度贈與房地給女兒乙君,贈與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1,200萬元,即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乙君應繳納土地增值稅200萬元及契稅12萬元共212萬元。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若由乙君自行繳納,則贈與總額除免稅額244萬元外,可再扣除該稅捐212萬元,則贈與稅額74.4萬元〔(1200萬-244萬-212萬)x10%〕;若由甲君出資代為繳納,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該稅捐212萬元應以贈與論計入贈與總額再予同額扣除,則應繳納贈與稅額95.6萬元{〔(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x10%}。國稅局呼籲,規劃贈與房地給子女,應留意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實際上係由何人繳納,計算出之贈與稅大不同。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新規

2023-07-04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新規

2023/06/26 01:46:33經濟日報 周芳(富拉凱投資銀行 中國註冊會計師)以後辦理個人股權轉讓在市場監督管理局環節就必須看到完稅證明。 大陸的個人轉讓股權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中有詳盡規定。2018 年新《個人所得稅法》也規定,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2022年11月28日,上海市稅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股權變更登記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查驗服務工作的通告》(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通告第3號),規定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在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前,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依法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過去工商局和稅務局獨立運行,互不關聯,稅務局的文件並不適用工商局,所以在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時,一般不會依據稅務規定檢查企業和股東繳稅情況,也不會將股權轉讓事項知會稅務部門,因此台商直接收購大陸境內公司股權時,若原境內公司的個人股東,未按稅務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台商或被收購的境內企業就可能會承擔補繳稅款的連帶責任。 當台商直接轉讓大陸境內公司股權時,若購買方為大陸境內自然人或公司,匯款銀行根據外匯管理規定,會要求股權購買方在匯款時提供《服務貿易等專案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也就是需代扣代繳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款;若購買方為境外自然人或公司,由於資金不涉及大陸境內銀行,有可能台商未繳納個人所得稅就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因為以前的管理模式給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徵收帶來漏洞,現在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稅務局都聯合公告,兩部門實行個人股權轉讓信息自動交互機制,當個人股東轉讓股權時,在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前,先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市場登記主體機構憑稅務機關提供的《自然人股東股權變更完稅情況表》,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青島市最早在2018年底就回應個人所得稅的要求,當時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和財政局聯合發文,要求企業登記機關對轉讓方為自然人股東的股權變更,憑完稅證明辦理變更登記。之後十幾個區、市、省相繼頒布相應文件,深圳在2021年6月18日起實施;廣東省在2021年7月1日起實施;北京是2021年9月1日起實施;上海則到2022年12月20日起才實施。 雖然有些地方至今仍沒有這兩個部門的聯合文件,但其省政府頒布的文件中都有類似要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時,要查驗個人的完稅信息,查不到或有異常,須向稅務局回饋信息,比如浙江省就有《浙江省稅費服務和徵管保障辦法》。 隨著各地對個人股權轉讓登記程序頒布新規定,稅務局在辦理此類業務時,不但會加強本次股權交易核查,還會對歷史上發生過的股權變更進行梳理,在實務中已有類似案例;另外股權轉讓中的個人所得稅已成為近年稅務稽查的重點,前幾年的股轉交易,就算當時已申報個人所得稅,仍然會作為重點進行稽查。 以後台商在辦理個人股權轉讓時,應按《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及時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否則不但無法辦理變更登記,事後也很容易被追查,除補繳稅款外可能還面臨罰款和滯納金風險。(本文發自上海,網址www.mychinabusin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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