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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私設道路 納遺產申報
4 Jul 2022

繼承私設道路 納遺產申報

 2022/07/03 23:38:18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國稅局提醒 不確定是否屬於無償供公眾通行 應先併入總額報稅 以免遭補徵如果被繼承人遺產中,有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遺產稅,不過各區定義的道路用地也有不同規定準則。報系資料照 台北國稅局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所遺土地因建築法規而設置供公眾通行的私設通路,繼承人不確定是否屬於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時,保險起見,應先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土地現值,併入遺產總額申報,以免遭補徵稅款。 台灣有許多建築聯外道路屬於私設道路,尤其早年建商開發興建公寓時,兩棟建物間的土地常為大地主所有,在轉移財產繼承時,民眾常有是否需要將私設道路納入遺產稅申報的疑慮。    台北國稅局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規定,如果被繼承人遺產中,有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遺產稅,不過各區定義的道路用地也有不同規定準則。 由於私設通路獲取建築許可後,縱使私設道路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但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已取得營建許可的利益,和特別犧牲成巷道土地不同,仍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土地。 台北國稅局補充說明,民眾甲先生在申報繼承土地時,將其中五筆共價值1.7億元的土地不計入遺產總額,經調查後,發現五筆土地經主管機關核認,屬建築基地範圍是私設通路,不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因此不適用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甲先生仍要依被繼承人死亡時公告的土地現值,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後來,甲先生因不服申請復查,主張繼承的五筆土地長年無償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使用,已無法使用、收益,且變現困難,無任何實際利益,不應計入遺產課稅。但台北國稅局調查,甲先生繼承的五筆土地,在繼承前土地所有權人已獲取營建許可,具有商業利益,不屬於特別犧牲性質,最後甲先生繼承的五筆土地共1.7億元仍要計入遺產稅額。 台北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如果不確定私設道路是否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建議在申報遺產總額時,將私設道路列入,以免漏報被補課更多稅金,造成荷包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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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屋重購退稅 注意新舊制
12 Apr 2022

換屋重購退稅 注意新舊制

2022-04-11 00:29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稅法給予換屋族「重購退稅」優惠,連退休的前央行總裁彭淮南都愛用。本報資料照片稅法給予換屋族「重購退稅」優惠,連退休的前央行總裁彭淮南都愛用。不過房地交易稅制複雜,民眾出售適用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房屋,雖都享有重購退稅優惠,但新舊制之間,有四大共同點、三大差異,提醒納稅人留意。 重購退稅是希望減輕民眾換屋自住的負擔,符合一定條件,可扣抵或退還出售房屋時所繳的所得稅。而現行不動產交易所得主要分為舊制、房地合一新制等二種稅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常接到民眾詢問兩種稅制的重購退稅有何異同。   高雄國稅局指出,兩者共有四大共同點。首先在出售及重購相隔時間方面,都要求必須在兩年內;第二,兩者無論是先買後賣、先賣後買,都可以適用。 第三在所有權人限制上,無論新舊制,都可以本人或配偶名義出售,再以配偶或本人名義買新屋,一樣可適用;第四,房屋必須是自住,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至於新舊制差別,國稅局盤點出三大差異。首先,針對舊制房屋的適用要件,必須是個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當地辦理完成戶籍登記;不過若是房地合一新制,則要求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登記戶籍,兩者有些微差距。 第二,在可退稅額度上,舊制案件規定新買的房屋應超過原出售房屋價格,才能適用重購退稅,也就是說,小屋換大屋才能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無法退稅。 但若為房地合一案件,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按照比例退稅。 舉例而言,甲君在2016年1月買入一處自住房地,後來在2021年3月出售,售價為500萬元,扣除成本費用等,計算繳納房地合一稅30萬元,後來在2022年1月以太太名義買下新屋400萬元,雖是大屋換小屋,但仍可退稅24萬元〔30 萬元×(400 萬元÷500 萬)〕。 第三,在持有時間限制上,舊制案件並無特別規定,但新制案件則規定,重購房地在五年內不得改做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否則國稅局將會追回稅款。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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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漲+升息 稅制調節減負擔
24 Mar 2022

物價漲+升息 稅制調節減負擔

 工商時報 林昱均 2022.03.24近期物價漲幅明顯,央行也祭出升息策略,估房貸利率將連帶上升。財長蘇建榮23日於立院財委會備詢時表示,我國稅制本身已訂定升息與物價漲幅衝擊調節方式,例如房貸利息支出扣除額,還有基本生活費、綜所稅免稅額等調升機制。立法院財委會23日針對促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答詢,不過面對聯準會2022年可能升息多達七次,包括沈發惠、郭國文、賴士葆、李貴敏等多位朝野立委皆關注升息與物價議題。蘇建榮表示,台灣是否跟進升息仍待央行評估與觀察,而且美國是大型經濟體,台灣是小型開放經濟體,同時也要考慮到國際金融、物價、總體經濟等因素。藍委賴士葆也詢問,我國稅制是否有因應升息與物價高漲手段?蘇建榮則指出,我國綜所稅的基本生活費隨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逐年調整,如2021年確定提高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至19.2萬元,初估有229萬戶民眾可在2022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減稅利益約146.44億元。蘇建榮也表示,除基本生活費以外,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也順應物價漲幅達標而調整,2022年綜所稅免稅額將提高4.17%至9.2萬元(現行為8.8萬元),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則分別調漲3.35%至12.4萬元(現行為12萬元)、20.7萬元(現行為20萬元),整體減稅效益高達95.7億元,預計2023年5月申報適用。此外,朝野立委也關心央行升息可能連帶引發青年安心貸款與民營房貸利率調升。蘇建榮指出,我國也設有房貸利息支出扣除額制度,當民眾房貸利息支出愈高,可抵稅額度也會提高,每年最高上限為30萬元。所謂房貸利息支出扣除額為民眾購買自用住宅,為個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設籍持有,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在申報綜所稅時,民眾可檢附當年度利息單據(繳息清單)列舉扣除原始購屋的房貸利息支出,每年限列舉一戶,抵稅上限為30萬元。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您來電詢問(02)2531-7151分機25)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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