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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Sep 2020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財政部於108年5月24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規定

財政部鑒於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已具備一定程度之資訊能力,改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統一發票,應屬簡便。為響應節能減碳及落實電子發票政策,予以訂定停止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時點,惟考量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或使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尚需時日規劃資訊系統整合作業,爰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2條第14項規定,定明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停止適用相關條文自110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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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銷售稅股謝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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