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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重大逃漏稅最高罰1億元
13 May 2021

立院初審 重大逃漏稅最高罰1億元

2021-05-12 18:00中央社 記者范正祥台北12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逃漏稅的罰金從現行新台幣6萬元以下,提高到1000萬元以下,並增訂逃漏稅達一定金額者,最高可處1億元以下罰金。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行政院會4月15日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包括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等16人、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21人、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19人、民進黨立委余天等17人、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等16人及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也有提出修正版本。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修正重點包括調降滯納金加徵方式,新增得申請分期繳納的規定,以及加重逃漏稅罰則,以期適切兼顧維護保障納稅義務人權利與國家債權。 初審通過條文,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由「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以確保稅收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另外,提高逃漏稅刑罰,由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10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達10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漏稅額在5000萬元以上案件加重處罰,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初審通過條文也新增檢舉獎金核發、標準及領取資格限制,以劃一檢舉逃漏稅核發檢舉獎金相關規定,避免爭議。明定檢舉獎金以每案罰鍰20%、最高限額480萬元為限;稅務人員、稅賦查核人員配偶或三等親、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及參與逃漏稅捐或其他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不得領取檢舉獎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有第28條條文和第43條條文未獲共識保留。草案送出財政委員會,院會討論前須黨團協商。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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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支條例子法預告 提供用戶資料規則透明化
3 May 2021

新電支條例子法預告 提供用戶資料規則透明化

2021-04-30 18:30中央社 記者吳佳蓉台北30日電 配合新電支條例7月上路,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相關子法規,將既有依法要求提供用戶身份資料、必要交易紀錄的範圍、方式「透明化」,明訂入法,以利電支機構遵循,預告期至6月28日止。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將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需配合訂定18項子法規,其中1項「電子支付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與海關身分資料及必要交易紀錄管理辦法草案」由財政部負責,已於近日完成並正式預告。財政部官員說明,根據稅法授權,稽徵機關及海關基於查稅業務需求,有權向金融機構、支付機構要求提供其用戶身份資料及必要交易紀錄,一直以來都有建立這樣的金流資訊機制;此次,配合新電支條例修正,直接將要求提供資訊的範圍、方式「透明化」,讓新、舊電支機構能夠輕易的遵循,子法修訂前也已和電支機構交換過意見。根據管理辦法,電支機構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須提供的使用者身份資料範圍包含個人姓名、國籍、身分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行動電話號碼、電子支付帳戶註冊日期,以及企業機構名稱、註冊國籍、登記證照或核准設立文件種類及號碼、聯絡方式、電子支付帳戶註冊日期等。須提供的必要交易紀錄範圍則涵蓋8項,其中包含付款方支付工具種類、帳號或卡號,以及支付金額、幣別、時間,特約機構發生退款入帳的支付工具種類、帳號或卡號及退款方式、金額、幣別、時間,以及可資識別的交易結果資訊、電子支付機構統一編號等。未來電支機構須在每年2月及8月,分別提供前一年7至12月和當年1月至6月資料;根據新電支條例,電支機構不得拒絕提供。財政部官員說明,考量電支機構負擔,並符合比例原則,同一付款方(買家)一年內支付金額未達新台幣48萬元的案件,除非稅捐稽徵機關或海關認為有必要拿到完整資訊,不然電支機構僅須提供身份資料及付款方支付金額及特約機構退款入帳金額。官員表示,為遏止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讓誠實納稅的店舖繳稅繳的服氣,一直以來都會要求金融機構或支付機構提供身份、交易資訊,並進行跨機構、跨平台歸戶,以揪出總營業額已達起徵點但卻逃漏稅,或是刻意短漏報稅額的營業人;拿到的金流資訊會嚴格保密,僅做課稅目的使用。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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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險租稅優惠 排除投資保單
3 May 2021

團險租稅優惠 排除投資保單

2021-04-30 03:57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雇主幫員工投保團體保險,要留意保險類型將影響租稅優惠,高雄國稅局指出,包括團體壽險、年金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都是合格的商品類型;但如果雇主安排團體彙繳的投資型保單,對國稅局而言,就不能認可租稅優惠。官員指出,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規定,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如果符合:一、由營利事業負擔保險費;二、以營利事業、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符合以上二項要件,可以在申報營所稅時,列報為保險費支出。同時,針對符合以上要件的保險費,對員工也有優惠,官員指出,每個員工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台幣2,000元以內部分,可以免視為被保險員工的薪資所得;超過部分,才視為對員工的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的薪資所得、列單申報轄區國稅局。官員表示,查核準則當中還針對保險商品類,有明確的定義,只有可以定額免視為員工所得的團體保險適用範圍,包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等四類。然而市面上保險產品五花八門,官員表示,實務上有時會發現,有些公司買到不適用的團險,導致勞資雙方都損失節稅的權益。官員指出,不論是團體規劃或團體彙繳的投資型人壽保險,或是投資型年金保險等,這些保險商品類型,對國稅局而言,都屬於個人保險的範疇,不合乎前述稅法規定的團體保險,因此即便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此類保單,相關保險費支出,亦不得列報為費用。官員強調,雇主為員工投保時,記得多檢視保險商品是否符合列報規定,並妥善留存保險業者開立的收據及保單,其收據應列有每一位被保險員工的保費明細表,供稽徵機關核認,以免未來實際申報時,因憑證不齊全,而遭剔除補稅。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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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參與傳佳音 台灣可望升格中美洲銀行常任董事
26 Apr 2021

國際參與傳佳音 台灣可望升格中美洲銀行常任董事

2021-04-22 17:12中央社 記者吳佳蓉台北22日電國際參與傳佳音,財政部今天表示,我國於中美洲銀行(CABEI)的董事席次,未來可望升格為常任董事,受惠於此,未來即使有新會員國加入、遇增資改選,我國常任董事任期將不受影響,具正向認可之意。中美洲銀行成立於1960年,總部設於宏都拉斯首都德古西加巴市,旨在推動中美洲地區經濟整合與社會發展,台灣於1992年成為「區域外會員國」,持股比率11.09%,為區域外會員國持股最高者,近年持續積極參與增資,鞏固作為區域外第一大會員國地位。財政部今天報喜,中美洲銀行總裁摩西(Dr.Dante Mossi)14日致函擔任CABEI理事的財政部長蘇建榮,傳達一項最新決議,CABEI已通過將新增區域外會員國的常任董事席位,對象為持有股權比率超過8%的區域外會員國。財政部說明,按此標準,預估我國及韓國都可望取得常任董事席位,該決議預計8月1日生效,生效後經過相關行政程序,我國既有的董事席次就可證實升格為常任董事。現行若有新會員國加入,導致持股比率發生變化,或碰到其他區域外會員國增資、需改選區域外會員國董事的情形時,我國董事席次也要跟著改選,財政部表示,升格為常任董事後,遇到前述情形董事任期將不受影響、不中斷。財政部認為,此具有表彰我國對於中美洲銀行及中美洲區域的貢獻的意義,是正向認可,感謝中美洲銀行總裁及行政團隊的感謝及肯定。我國目前於CABEI理事會擁有1個理事及副理事席位,於董事會具有1個董事席位,未來於董事會席位,可望升格成為常任董事。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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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因疫情舉債過度經濟成長標普調升我主權信用評等為AA
26 Apr 2021

未因疫情舉債過度經濟成長標普調升我主權信用評等為AA

2021-04-22 22:05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繼國際信用評等機構穆迪(Moody's)於2021年2月間調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展望為正向,標普(Standard & Poor's)於本日發布新聞,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AA-」調升為「AA」,並將展望由「穩定」調升為「正向」。本次係標普自2010年以來,首次調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等級與展望,展望「正向」表示在未來12至24個月內,有1/3之機會再調升評等等級。標普肯定我國優異的財政管理,強勁經濟表現優於同為信用評等AA等級國家,加上疫情控制得宜減少對大規模財政支持措施需求,預期我國2022年財政赤字占GDP比率可望由2021年2.3%降至0.9%。標普預測,自明(2022)年開始,台灣財政赤字將循往年趨勢逐漸縮減,政府債務也不致大幅變動,估計2021年各級政府債務淨額占GDP比率約33%,且預估2021年至2024年間該比率平均變動幅度約1.2%。標普指出,我國受惠於全球對半導體強勁需求,資通訊產品出口推升經濟動能,加上得宜之疫情控制與相關因應措施,顯示我國政府展現有效決策能力,疫情威脅下仍維持經濟亮眼表現。我國穩健之財政、豐沛流動性及低利率環境,有利降低政府債務成本,裨益我國維持強健經濟成長態勢。財政部表示,因應國際政經情勢變動及全球疫情發展,財政部積極推動彈性調節防疫物資、資金寬緩及稅務協助、提供投融資方案等措施,協助國人度過難關,穩定國內經濟情勢,為維持財政穩健與韌性,未來將繼續審慎管理國家財政,同時逐步推展稅制改革,厚植國家發展實力。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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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稅捐稽徵法」草案 逃漏稅者可重罰500萬元
19 Apr 2021

政院通過「稅捐稽徵法」草案 逃漏稅者可重罰500萬元

2021-04-15 13:36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台北即時報導為防止惡意逃漏稅,行政院會今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調降滯納金加徵率、放寬分期繳稅適用範圍等,另在以不正當方式逃漏稅的刑罰部分,將罰金提高至最重500萬元。此外,為鼓勵民眾檢舉逃漏稅,新增檢舉獎金,以每案罰鍰2成計算,最高限額為480萬元。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行政院今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將從減負擔、護公平,齊時效等三大面向處理。行政院表示,修法將調降滯納金加徵率、放寬分期繳稅適用範圍、調降暫緩執行繳稅比例、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合理化;同時,增訂核課期間不完成事由、強化稅捐保全手段、提高逃漏稅刑罰、檢舉獎金核發標準一致化及限制核發對象,並齊一申請退稅期間。逃漏稅刑罰部分,現行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下罰金,這次修法大幅將罰金提高至500萬元以下。修法草案並增訂個人逃漏稅額在10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5000萬元以上者,加重處罰,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另外,草案也新增檢舉獎金核發、標準及領取資格限制,檢舉逃漏稅獎金以每案罰鍰20%,最高限額480萬元,核發資格排除稅務人員、稅賦查核人員配偶及三等親、依法執行職務之其他公務員、經前三款人員轉知者及參與逃漏稅者。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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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放量 Q1證交稅收倍增
19 Apr 2021

台股放量 Q1證交稅收倍增

2021-04-14 04:4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股市熱、景氣回溫為稅收大進補,財政部昨(13)日公布最新稅收統計,今年第1季累計稅收4,672億元,是史上同期新高,年增16.6%。其中包括證券交易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契稅、關稅等五項稅目首季稅收也都創同期新高,尤其證交稅在股市動能強勁帶動下,首季稅收較去年同期翻倍成長,表現亮眼。熱錢簇擁下,股市一片榮景,交投持續熱絡。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陳玉豐昨日表示,證交稅已連18個月正成長,並寫下三大紀錄,3月單月證交稅220億元是歷年單月新高、首季累計559億元為歷年同期新高、首季上市櫃股票日均成交值4,007億元創史上新高。此外,首季證交稅年增率達102.3%,等於是翻倍成長,對稅收貢獻極大;且占預算數比率已近五成,等於才過完第1季,原本預估的全年證交稅已經有半數入帳。據悉,證交稅單月稅收紀錄自去年底以來不斷被打破,從去年12月199億元,到今年1月212億元,今年3月再度以220億元寫下新紀錄。至於營業稅首季入帳1,599億元,年增12.7%。陳玉豐表示,主要受惠於國內產銷活動增溫,根據經濟部統計,今年1至2月批發業營收成長逾一成、零售業成長7%、餐飲業成長0.8%,顯現景氣回溫,帶動營業稅成長。同時貿易活動熱絡下,海關代徵營業稅也同步成長,包括進口電子零組件、資通、機械、化學品等,高科技、傳產都有。而綜所稅、契稅累計稅收創高的原因,都來自於房地交易熱絡。以綜所稅而言,首季稅收887億元,主要來自個人房地合一稅大幅成長,年增96.3%;契稅首季稅收16億元,受惠於許多縣市新成屋交屋潮,貢獻契稅收入。也寫下同期新高的關稅,今年首季稅收309億元,年增10.3%。官員分析,稅額增加的項目為運輸工具、機械、調製食品等,有可能是因為車市暢旺,無論進口小客車或進口車用零件都有明顯成長。其餘稅收方面,車市買氣長紅也反映在貨物稅,首季稅收431億元,其中車輛類貨物稅163億元,年增8.8%,官員解釋,一方面因為疫情,民眾減少搭乘大眾運輸,加上國旅盛行,帶動車市銷售暢旺。另一方面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落日,也拉抬一波買氣。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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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2.0擬7月上路 財長:1個月內備妥子法規
12 Apr 2021

房地合一2.0擬7月上路 財長:1個月內備妥子法規

2021-04-08 13:00中央社 記者吳佳蓉台北8日電立委關切房地合一2.0 已完成朝野協商,最快下週三讀,預計7月1日上路,相關子法規是否來得及修訂完成,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已有1.0版作為基礎,有信心於1個月內準備妥當,對外預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7日進行朝野協商,對於房地合一2.0生效日達成共識,擬自今年7月1日上路;草案後續提報立法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財委會今天審查菸酒管理法第32條、35條相關修正草案,邀請蘇建榮列席備詢,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林楚茵關心,房地合一2.0最快下週就能完成三讀,實施日訂於7月1日,相關子法規修訂是否趕得及。蘇建榮表示,先前就已積極在準備子法規修訂,加上有現行房地合一1.0作為基礎,按目前規劃沒有問題,可在上路前準備妥當、完成預告,配合實際登錄2.0於7月1日一起上路。林楚茵追問,相關書表修訂、子法規修正大概需要多久,規劃期程為何,蘇建榮回應,1個月內應可完成,但子法規完成後,按規定還需要一段時間預告。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慈美補充,此次修法將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法人「短期交易」也比照比照個人將課以重稅,因此,現行相關子法規都要跟著修訂,包含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查核要點、相關申報書等。許慈美表示,此外,針對法人、預售屋「非自願性售屋」包含哪些情形,也會進一步公告,入列就可維持以稅率20%課徵,初步規劃納入銀行按法定規定售屋、遭強制執行需移轉房屋等情形。根據台財稅字第10604686990號公告,現行個人「非自願性售屋」包含6種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出售遭他人越界建築房地、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取得保護令為躲避他人賣房,以及公同共同有房地在本人未同意狀態下遭出售等情形。財政部官員表示,會儘量讓個人、法人的「非自願性售屋」情形保持一致,避免有心人士可透過身分轉換來鑽漏洞避稅,在此原則上去思考,就法人特性去研議要增訂哪些「非自願性售屋」情境;未來規定公告後,會持續視實際個案狀況,滾動調整。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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