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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宅經營網拍 優稅有條件
17 Sep 2020

自住宅經營網拍 優稅有條件

2020-09-17 00:18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智慧型手機普及,很多小生意可以只用手機完成,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在家經營網拍、團購等業者,只要符合未僱用員工、未在家中囤放存貨等要件,住家還是可以依最低稅率課徵房屋稅。 目前自住用房屋稅稅率為最低標準1.2%,但如果是營業用房屋,房屋稅稅率就會適用3%以上,這對於經營網拍、將營業登記的地址設在自己家中的營業人而言,會有增加稅負的隱憂。 官員表示,原則上只要不是真的透過住家營業、房屋還是當作自己的住家,使用狀況確實沒有改變,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並沒有問題,但以網拍業者為例,如果住家部分面積已經當成辦公室、堆放營業用的相關貨物,就應該要依實際營業用面積,改課營業用稅率。 就法規定義而言,官員表示,營利事業在負責人或家人的住家設立稅籍登記,只要符合三大要件,就可以繼續維持房屋稅自住稅率:首先,實際營業活動,都要以行動裝置完成;其次,未僱用員工;第三,房屋沒有作為辦公室,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 官員指出,就房屋稅本身的規定而言,屋主個人所持有的住家用房屋,如同時符合「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等條件,這家人可以在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只要1.2%。 官員提醒,如果房屋使用情形已經變更過,應依實際使用狀況,在變更事實發生日起算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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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 可享兩大減免
17 Sep 2020

公益出租人 可享兩大減免

 2020-09-16 01:00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為鼓勵租屋市場健全發展,北區國稅局表示,針對出租房屋給政府補貼戶的公益出租人,財政部有提供二大所得稅減免措施:首先,每屋每月可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其次,超過1萬元的部分,還可適用部頒費用率,租金收入有43%免計入應稅所得。  可以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類型很多,官員表示,依據內政部所訂的《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譬如將房屋出租給領有補貼的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或是去年才上路的單身婚育租金補貼,甚至就連適用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情況,以及其他政府機關所提出的租金補貼,都是合格的住戶,房東將屋子租給這些對象後,即可享《住宅法》所訂的租稅優惠。 官員指出,現行住宅法第15條規定,公益出租人若將房屋租給接受各級政府機關補貼的房客,最首要的就是所得稅免稅額度,每屋每月的租金收入當中,最高有1萬元得以免納綜合所得稅。 除了免稅額之外,官員指出,每個月房租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還可以再減除必要的損耗及費用,結算後的餘額才是真正會課稅的「租賃所得」。 對於房東而言,必要耗損費用有二種計算方式,一種是實際舉證相關費用單據,像是裝潢費用較高的時候,直接舉證就會較為有利;另一種,則是可以按當年度財政部頒定的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來計算,過去三年間以租金收入43%來計算費用率,也就是說房屋租賃所得當中,有43%可供減除,餘額才要併同各類所得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 舉例來說,假設有位張先生名下有戶房屋,以每月租金1.5萬元租給領有政府租金補貼的房客,那麼每月租金就可以先減除1萬元免稅額度,剩下5,000元再減掉43%必要費用,每個月房租收入的應稅所得只有2,850元,此戶租金全年就只要申報租賃所得34,2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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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舊制轉新制 課稅有別
25 Aug 2020

勞退舊制轉新制 課稅有別

2020-08-19 00:12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勞工舊制退休金轉入個人新制帳戶,當年退職所得怎麼課稅?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有三種情況,一、全部轉入新制,免稅; 二、部分轉入,沒有免稅,和不轉入一樣課稅;三、先提領、之後才決定全部轉入,不明,還未解釋。  簡言之,勞退舊制退休金只有全部轉入新制,當年度退職所得才可以節稅。 高雄某勞工領443萬多元舊制退休金被補稅34萬,退休銀行員未申報約500萬元退職所得被補稅罰款,前述稅務案件引起有高額舊制退休金的勞工注意。有銀行會計部門直接向賦稅署就教勞工退職所得相關課稅規定,有無節稅方法。 賦稅署官員說,財政部每年會公告當年度的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度,一次領取高額退休金會課到稅,唯一節稅之道就是全數轉入新制帳戶,可免稅。官員強調:「要全數轉入才可以免稅,如果只轉入部分,就不能免稅。」 官員說,相關的解釋函令早在2005年勞退新制推出時就訂定發布。當初會訂定全部轉入才免稅,應該是為了鼓勵勞工多累積新制退休金。「嚴謹來說,也不叫免稅,應該說是延遲課稅,到了提領新制勞退金才課稅。」官員說,新制勞退提領適用定額免稅,一次領或領月退各適用不同的免稅額度,不過,會把舊制退休金倒入新制,一般會選擇月退,領月退的退職所得免稅額度很高,財政部公告的109年度是78.1萬元,亦即當年度月領超過6.5萬元,才有機會有「退職所得」。 勞動部官員說,勞保局會扣除78.1萬元,開給勞工退職所得的扣繳憑單,勞工不必自己算。「只有很少數的人會課到稅。」 官員指出,有一種情況還沒有解釋,勞工已全部提領舊制退休金,後來想想又要求轉入新制,只要時間不是隔太久,在數月之內,勞保局是可以接受的,因為案例少、轉入金額也低,實務上還沒有碰到相關稅務問題,能不能免稅還沒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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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種認知錯誤 以致沒申報房地合一稅
24 Aug 2020

11種認知錯誤 以致沒申報房地合一稅

 2020-08-24 11:18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將該所將常見未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申報整理出11種常見類型,提醒民眾注意。包括: 一、因不熟悉房地合一新制申報規定,誤認該筆所得仍係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致未依規定申報。 二、因房屋、土地交易係虧損,誤認因無所得而無須申報,致未依規定申報。 三、誤以為交易日及取得日係簽訂買賣契約之日,誤認其交易之房屋、土地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四、誤以為交換房屋、土地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五、誤認僅出售土地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六、誤認非自行交易(如法院拍賣)房屋、土地或交易未辦理保存登記房屋不屬新制課稅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七、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前後陸續取得同地號之土地持分或取得不同地號之土地後合併,105年以後出售時僅出售部分土地持分,誤認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八、誤以為因自地自建、合建分屋或合建分售等情形出售之房屋、土地,如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規定(簡稱奢侈稅)免稅,而誤認此類情形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九、自行認定交易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或農地屬免申報範圍,卻無法檢附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分區證明或農地農用證明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證明,而誤認此類情形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十、二親等買賣案件有給付價金,但誤以為已申報贈與稅即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十一、受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其他信託財產(如存款)取得之房屋、土地,後續交易房地時,誤認以訂定信託契約日為取得日而不屬新制課徵範圍,致未依規定申報。 該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出售符合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房地,應於申報期限內如實申報,避免遭補稅處罰。如已逾申報期限,倘於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自動補報並已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得免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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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2:1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10 Aug 2020

2020-08-10 12:1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2020-08-10 12:18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第一年8%特別稅率申請期限僅至8月14日,剩下最後一周。財政部今(10)日表示,截至8月7日止,申請匯回金額已達到1,973億元,不僅超過財政部低推估的1,333億元,更突破部長蘇建榮日前預估的1,600億元大關,破2,000億元在望。財政部表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施行,實施以來已吸引近2,000億元境外資金申請匯回,帶動近470億元投入實體產業。據財政部統計至8月7日,共有865件申請匯回案件,其中包括個人583件、申請匯回金額758億元,以及企業282件、申請匯回金額1,215億元。合計申請匯回金額達1,973億元。財政部提醒,適用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第一年8%特別稅率的申請期限至今年8月14日,即將屆期,有意回台投資的臺商,可把握最後一周,加快腳步向國稅局提出申請。財政部表示,專法是因應近期國際經濟情勢轉變,及引導資金回國投資促進產業發展所提供的限時租稅措施,施行期間僅兩年,於第一年(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4日)申請且在核准期限內將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匯回存入外匯存款專戶者,由受理銀行按稅率8%扣取稅款。若是第二年(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4日)申請且在核准期限內匯回存入資金者,適用稅率則為10%。有意適用專法的個人及營利事業,可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或登記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免依一般所得稅制課稅。財政部也表示,個人及營利事業經核准適用專法者,應於核准後一個月內將資金匯回;無法在期限內匯回者,得向國稅局申請展延一個月,尚有充足準備時間。此外,台商可在資金匯回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一年內,向經濟部申請以該匯回資金從事實質投資;經依規定從事實質投資並取具核發完成證明者,得向國稅局申請退還50%稅款,以第一年申請匯回適用8%稅率者而言,實質稅率為4%,較一般所得稅制適用稅率20%優惠,請台商把握機會,儘速提出申請。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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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投票日雇主應給假 北市勞動局:違者最高罰100萬
10 Aug 2020

815投票日雇主應給假 北市勞動局:違者最高罰100萬

2020-08-10 11:13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即時報導高雄市第3屆市長補選,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定於今(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進行投票,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具有投票權者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該日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予以放假投票,工資照給。勞動局局長陳信瑜呼籲台北市的事業單位,在8月15日當日雇主都應讓設籍在高雄且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返鄉行使投票權,如果雇主未依法給薪或出勤未依法加計工資者,依法可處2萬以上,最高100萬罰鍰,並補給工資,若勞工權益遭受侵害,可向本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提出申訴。有關於該日具投票權之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的工資給付及放假事宜,北市勞動局說明如下:「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假,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或例假」之勞工,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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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申報 可扣除生前未納稅捐
27 Jul 2020

遺產稅申報 可扣除生前未納稅捐

2020-07-27 02:0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納稅人申報遺產稅時,遺產總額可扣除生前未納的各項稅捐,其中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稅,應按照生存期間比例來計算可扣除金額。國稅局特別提醒,這兩種稅目課徵期間不同,因此計算出來的天數比例也會不同,千萬別因計算錯誤導致多扣或少扣。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據遺贈稅法及相關解釋令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發生的地價稅、房屋稅,是死後才由繼承人完成繳納者,應依據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的比例,自遺產總額中減除。  聽起來雖然簡單,但問題出在,地價稅的課稅期間是每年1月至12月,是在每年11月開徵;房屋稅課稅期間則是每年7月至隔年6月,於每年5月開徵。兩者有所不同,將影響可扣除金額。 舉例而言,甲君2019年3月15日死亡,名下遺留房屋及土地,當年度房屋稅12萬、地價稅23.5萬元,甲君兒子在繳納期限前分別繳納完畢。在申報遺產稅時,可依比例計算未納稅捐扣除額。 房屋稅方面,當期課稅期間是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算至甲君死亡當日,生存期間共258天,可扣除金額是以房屋稅12萬乘上生存期間占全年比例,共可扣除84,822元(12萬元*258/365=84,822元)。 地價稅方面,當期課稅期間自2019年1月1日開始,計算甲君生存期間僅74天,則以地價稅23.5萬元乘以生存期間占全年比例,可扣除地價稅金額為47,644元(23.5萬元*74/365=47,644元)。 因此合計可自遺產總額扣除的房屋稅、地價稅共132,466元。國稅局提醒,地價稅與房屋稅課稅期間起迄日不同,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要特別留意,以免權益受損。 此外,被繼承人在年度中死亡,如與配偶或其他親屬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可自遺產總額扣除的綜所稅金額,則是以當年度被繼承人所得占申報所得的比例計算,再減掉已扣繳稅款,作為可扣除額度。 不只是生前未納稅捐,若被繼承人生前有各項罰鍰、罰金等,也可自遺產總額扣除,免計遺產稅。高平聯合會計事務所LINE上線囉~ 點選即可加入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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